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信院字[2014]142号文件要求,研究生处对2015年申请的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评审结果及项目经费报要帐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果
经审核,9项重点项目、30项一般项目符合结项条件,同意结项;同意2项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延期申请;1项重点项目和1项一般项目未提交结项材料不予结项,具体结果详见附件。
二、项目经费报帐要求
1、结项项目经费将于近期划拨到相关学院,经相关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审批,同意结项的项目主持人方可报帐,经费报帐具体金额及要求详见附件。
2、项目延期的等到结项审核通过时再到研究生处403培养与学位科进行报帐,未结项的不予报帐。
如有问题请咨询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电话:0376-6392711。
研究生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2015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项评审结果及项目经费报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