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届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参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我校2017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2.根据《通知》要求,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在校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5%,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在校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在结合我校实际的基础上,本次推荐评选出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共12名,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共29人。(具体名额见附件《2017年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三助”活动,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参评资格:
1.在校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2.在校期间受到研究生处或各培养单位所通报批评者;
3.在校期间学位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合格者。
(三)有下列情形者优先参评: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一定的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
2.修完全部学位课程,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3.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院系级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取得重要创新成果和发明专利者优先。
5.社会工作能力较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学校、院系所组织的“三助活动”及文体活动,担任过党、团支部委员、各级研究生会干部、班委和学生社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成绩突出;
6.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三、评选程序
(一)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程序
各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按照名额分配情况,评选出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并公示三天,公示后无异议者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及《信阳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附件),上报研究生处审核。
(二)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2.各培养单位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信阳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字体统一用仿宋_GB2312小四号,A4纸正反两面打印,签名处手写,一式两份)、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2017年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和评选情况报告于2017年3月14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404房间,同时电子版发送至xysyyjsc404@sina.com。
研究生处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