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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学院硕士研究生班主任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时间:2016-11-01 16:28来源:未知 作者:User阅读:
    根据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需要,结合目前旅游学院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研究生班主任的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作风正派,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责任心强,有爱心,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3)身体健康,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4)认真执行学院各项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研究生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协助组织新生的入学报到,并做好老生开学的注册工作,及时将注册情况报学院主管院长和研究生处。
    (2)协助做好研究生日常学习纪律与考勤工作,协助办理研究生请假、销假、休学、复学、奖惩等手续。
    (3)加强与导师的联系,了解、反映导师的指导情况和建议;深入学生班级,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收集和反映学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研究生的实际问题。
    (4)协助做好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实践考核、毕业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
    (5)协助做好研究生毕业离校的有关工作。
    (6)通过谈心、组织讲座、文体活动等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积极支持和协助做好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
    (8)参与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
    三、其他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旅游学院负责解释。

    旅游学院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