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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9-03-01 18:04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培养与学位科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19年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条件

    凡符合《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修订稿)》(信院字〔2017〕48号)文件中第四章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我校教师均可申请。

    遴选范围限于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2019年3月31日前,申请人填写《信阳师范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上报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点(领域)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近五年代表性的成果

    主要包括论文、专著、译著、教材、发明专利、获奖等,只录入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和独著)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或被EI、SCI、CSSCI等收录的高水平论文,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需附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SCI、EI、CSSCI等收录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教材和专著需附封面、目录和封底;发明专利、获奖等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2)近五年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

    主要包括科研项目名称、来源、年份、经费及排名,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

    说明:以上成果已经录入科研处科研管理系统,能在科研处网站“成果查询”下面查到相关成果的只需提交材料复印件,请申请者填好表格后对照所填成果在科研处网站逐一查询。不能查询到的成果在审批表中标注出来,于3月25日一天提供成果原件集中到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审核。

    (3)最高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4)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材料按照《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材料复印件》(附件3)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2.2019年4月7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并签署推荐意见。

    3.2019年4月14日,各学科点所在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整理审核材料(即审批表和装订成册的材料复印件),填写《2019年新增硕士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填表前请仔细查看填表说明),并将导师推荐汇总表和签字盖章的导师遴选纸质材料报至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同时将每位申请人的审批表和学院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yyjsc01@163.com。

    4.2019年5月,经研究生处审核,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遴选

    按照专业学位教指委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不少于一年的实践教学环节,需要行业专家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技能指导。

    根据我校研究生实际培养工作需要和现有研究生招生规模,若校外兼职指导教师能满足培养需要的原则上不再推荐遴选。

    具体要求:申请人查看《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修订稿)》(附件1)文件第五章第十条要求,填写《信阳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5),提供所填科研业绩材料和证书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其他时间和工作安排与第二项相同。

    四、关于研究生导师的考核

    依据《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修订稿)》(信院字〔2017〕4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研究生处将于2020年开展研究生导师业绩考核工作:

    1.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满3年的均需参加考核;

    2.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需按照导师遴选文件要求提交近3年研究生工作业绩总结报告,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考核后方合格;

    3.学术性硕士生导师符合下列条件者,且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考核后方合格:

    (1)圆满完成研究生教学和指导任务;

    (2)近3年内,主持完成或在研厅局级及其以上级别或国际合作科研项目1项以上;

    (3)近3年内,硕士生导师发表的论文要求:

    人文社会科学类(含体育与艺术学科)须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及其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自然科学类须独立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及其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4.学术性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或取得突出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荣誉等研究生工作业绩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直接考核合格;

    5.考核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关于导师遴选的其他说明

    近5年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14年1月至2018年12月。

    联系人:宋宣玉,联系电话:6392711

    周巧云,联系电话:6391160

    附件1. 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修订稿).pdf

    附件2.信阳师范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doc

    附件3.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材料复印件.doc

    附件4.学院新增硕士生导师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5.信阳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