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19-03-08 11:02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届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

    2019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在校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2%,我校评选总额为5人;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在校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具体名额见附件《2019年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所学课程未出现过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且符合毕业条件。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者优先参评:

    1.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或以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取得重要创新成果和发明专利者;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所组织的“三助一辅”及文体活动,担任过党、团及各级研究生会干部、班委和学生社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4.社会工作能力较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一)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程序

    1.各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和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候选人。

    2.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审采取各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的方式。各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参加学校的评选。

    3.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审采取由各培养单位按文件要求等额报送,研究生处统一审定的方式。

    4.各培养单位需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3天),经公示后无异议,结果上报研究生处审核。

    (二)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2.各培养单位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审批表》(字体统一用仿宋_GB2312小四号,A4纸正反两面打印,签名处手写,一式两份)、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生个人事迹材料、省校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学籍成绩单(需院系加盖公章)、《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和评选情况报告于2019年3月15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404房间,同时电子版发送至xysyyjsc404@sina.com。

    相关表格.rar

    研究生处

    2019年3月7日